关于广西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
本科第一批及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的说明
一、征集志愿的院校范围
1.本科第一批所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
2.专项计划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本次征集只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已完成录取。
3.完成原计划后又新增计划征集的院校,此类计划在备注中注明。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在征集志愿期间,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有相应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均已在广西招生考试网“普通高考—公示信息”中公布。已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直接填报征集志愿,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填报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无效。
三、填报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9:00。
四、志愿设置和投档规则
本次征集同样实行平行志愿,每批次设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在“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的调剂”选项中,考生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所有专业调剂”或“不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填报区内院校的考生还可以选择“服从院校内部分专业调剂”。投档模式、排序规则不变。
本次征集志愿后,对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院校,经院校申请、广西招生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将根据院校意愿、考生志愿和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专项计划批的院校最多可降至我区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本次征集结束后,先进行本科第一批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再进行专项计划批第二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
五、其他
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专业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 http://www.gxeea.cn )上的“通知公告”和“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招生信息”栏目公布。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7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