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2018〕23号
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
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下达。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其中文化科目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范围参照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考试大纲,考试形式为闭卷,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自行组织命题及测试。
(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4月1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 |
政治 |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纪委审计楼二楼 |
4月12日(星期四)
下午15:00—17:00 |
英语 |
特别提醒:因我区《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2号)公布的考试时间正值“壮族三月三”假期,现将考试时间调整至4月12日。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在每科开考前到上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科开考后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三)文化科目合格分数线。
政治、英语2门文化课总分达到120分的考生即为文化考试合格,可以参加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基础课考试。
三、录取工作
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向招生院校提供文化科目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由招生院校组织专业基础课考试后,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原则上须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拟录取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广西招生考试院备案。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录取备案工作应在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其他
(一)退役士兵专升本学生与普通专升本学生同等管理,升入本科院校后,编班方式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户口迁移、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
(二)退役士兵专升本考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三)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要及时将本通知的相关事项通知到考生本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