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具体地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可分为两步进行。一是先对考生分科类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比如某理科考生 A 成绩排在全区全体理科考生的第 4000 名,需要在该生前面的 3999 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如下图所示)。
二是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 A 院校到 B、C、D、E、F 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比如,考生 B,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志愿的 A 学校,如果 A 学校投档档案数已满足,则该生无法投到该校;按规则继续检索 B 学校,如果B 学校投档档案数不满足,则该生档案投到 B 学校,计算机不再检索该生的 C、D、E、F 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生填报 6 所院校都无法满足投档条件,则该生的 6 个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计算机完成对该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不补充投档。如果考生所填报的几所院校中没有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只能参加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