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关政策及“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以下简称‘登记表’
)
,请考生选择并按如下网站查询、下载、打印:(
1
)教育部网站
(http://www.moe.edu.cn/)
首页,或者首页�D�D民族教育司�D�D“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
(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首页,或者首页�D�D“民教处”。(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信息网。
鉴于 10 月份对硕士资格确认期间工作忙,难以电话一一政策解答,请上网查询,恕谅解。
二、有关程序和事项
(一)考生到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确认时间: 2010 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29 日。周一至周五办公,法定节假日休息(注: 10 月 30 日、 31 日为星期六、星期日,也休息,不办公)。
(二)资格确认后,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登记表”,要到广西招考院领取校验码 ( 广西招生考试院校验码领取处设在广西教育厅民教处 ) ,然后网上报名。
不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依据自己考点所在地的省份(外省的)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登记表”,到相应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领取校验码,然后网上报名(如在湖南省就读大学的广西生源地的应届本科考生,如在湖南省的考点参加考研,要报考湖南大学或者报考浙江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请凭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登记表”,到湖南省教育厅领取校验码,然后网上报名)。
(三)请考生事先与想报考的大学研究生院(处)联系了解情况,凭所领取的专门校验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时间内( 2010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网上报名,然后又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时间内在报考点现场确认。
其他报考信息、事项,考生可查询上述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yz.chsi.com.cn ”。
(四)考生必须自行将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确认资格盖章后的“登记表” 1 份邮寄(挂号)到所要报考的大学。
三、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人员资格进行确认,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材料不齐全,不能进行资格确认):
(一)考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二)考生如果是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1 份;已毕业的本科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三)考生本人广西常住户口簿中的本人情况页码的复印件 1 份,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到就读区内或者区外大学的,由该学校保卫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 1 份。
(四)考生填好“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 5 份 , 每份表格考生本人须自己签名和贴上 1 寸照片(黑白与彩色照片均可)。如果是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职考生,所在单位还要在“登记表”中“单位意见”一栏签“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其中,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专院校的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的,须盖县级以上教育局公章。
请考生事先自备好以上材料。
考生必须对以上所提供材料(含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由此出现差错,也自己负责。
四、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后“登记表”用途:
(一) 1 份留存民族教育处。
(二) 1 份用于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 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领取校验码并备案;不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到考点所在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领取校验码并备案 ) 。
(三) 1 份请考生邮寄(挂号)给所要报考的大学(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只能报考 1 所大学和 1 个专业)。
(四) 1 份留考生 2011 年 4-9 月期间,如果得到拟录取院校通知成绩和复试时使用。
(五) 1 份留考生在 2011 年 4-9 月期间签订定向协议书时使用。
请考生务必将上述经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后的“登记表”妥善保管,并再多复印若干份备用,丢失“登记表”不再办理。
五、有关报考硕士的其他事项,请考生向有关所报考的大学咨询。民族教育处仅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确认,不具有招生职责。
六、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来进行资格确认。如果考生父母或者其他人员(统称被委托人)代替考生来办理资格确认的,考生和被委托人应对所委托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或者由此出现的差错负责。
七、签订定向协议书、转档案和户口等事项。 2011 年 4 月 -9 月期间考生如果得到拟录取院校的成绩和复试通知后,有关签订定向协议书、转档案和户口等事项,请咨询广西教育厅学生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或者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首页中的“就业指导”或者首页�D�D“学生处”专栏。民族教育处没有此项职责。
八、有关联系地址及电话:
( 一)广西教育厅办公大楼地址:南宁市竹溪路 69 号,邮编: 530021 。南宁市市区内乘公共汽车:在市五象广场站乘 34 、 601 路,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
(二)资格确认:广西教育厅办公大楼 17 楼 08 号房,民族教育处,电话: 0771-5815197 、王老师, 5815196 、 5815199 。
(三)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电话: 0771-5337501 、 5338205 。
(四) 2011 年 4-9 月期间签订定向协议、办理档案和户口等事项:广西教育厅办公大楼 5 楼,广西教育厅学生处(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电话: 0771-5815415 、 5815219 、 5815818 、 5815413 。
2010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