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1.取得(指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制药工程、轻化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等,下同)或相近专业(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后;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化工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专业对照表
执业范围 | 专业划分 |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化工工程 | 本专业 | 化学工程与工艺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生物工程
其他 |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 生物化工(部分)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工业催化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 日用化工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应用化学(工) 能源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复合材料与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部分) 化学制药、制药工程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轻化工程、皮革工程 纸浆造纸工程 染整工程 纺织工程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粮食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烟草工程 农产品储运与加工(部分) 乳品工程、酿酒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学工程(部分) 发酵工程 如林产化工 |
相近专业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 化工机械与设备、化工过程机械、化工机械 环境工程、环境监察 安全工程 如石油工程 | |
其他专业 |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 |
注:表中“新专业名称”指教育部2012年9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